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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15-11-16 16:17:52 浏览: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年,是加快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发展大局,维护人民权益,弘扬民主法治,促进社会进步”为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使人大常委会工作有新突破、新发展、新提高,为奋力谱写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新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切实开展法律监督

1.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在我市的执行情况,并听取政府相关工作报告。采用执法调研的形式,掌握劳动合同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纠正和严肃处理。

2.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和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听取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检察院主任检察官责任制落实、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情况的调研。

3.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宣传。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跟踪监督“六五普法”进展情况,开展依法治国法治宣传工作情况调研,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在强化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中的应有作用。

4.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按照《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规定,做好对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处理好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的关系,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实效。

5.加强信访工作。完善人大信访工作机制,加大对信访问题的督查力度,抓好疑难信访案件特别是涉法涉诉案件的转办、交办和跟踪督办,切实提高运转效率,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大力加强工作监督

6.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常委会会议重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水环境整治、现代服务业发展、养老事业发展、教育现代化建设情况的报告;主任会议重点听取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文化阵地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动物疫病防治、少数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

7.组织专项调研和视察。开展政府融资、市场建设、生态建设、建筑产业化、新型城镇化规划、农资监管、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惠农政策制定和落实、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三项经费基本运行、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以及海事、体育、外事侨务、民族宗教工作调研。组织对水环境整治、现代服务业发展、养老事业发展、教育现代化建设等情况的视察。

8.开展工作评议。组织全市人大代表开展对部分市政府工作部门、垂直管理部门的工作评议,推进被评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9.坚持专题询问制度。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时,“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按要求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意见,及时回答组成人员和代表的询问。

10.提高监督工作透明度。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把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年度计划、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和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

11.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探索提高监督成效的途径和方法,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理顺关系、突出重点、规范程序、改进形式,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视察、执法检查结合起来,促进“一府两院”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三、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12.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按照《启东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认真组织审议表决,依照法定程序,科学作出决议、决定。

13.开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工作。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半年度报告,支持督促政府积极应对挑战、创新发展思路、主动破解难题,全力以赴完成经济社会年度目标任务。对政府“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前介入、早作调研,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促进方案编制更趋科学合理。

14.加大财政预算审查力度。听取和审议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半年度报告、财政决算报告、财政审计报告、审计指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市本级财政决算。重点审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部门预算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向镇乡财政转移支付情况、预算超收收入的安排及使用情况、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批准预算的决议执行情况等,并根据审议情况作出决议。

15.加强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按照《启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执行和处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公开和交办反馈工作。通过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主任会议听取汇报、组织代表实地视察等方式,促进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16.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选举任免干部相统一,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操作流程,严格执行组织提名、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无记名票决、颁发任命书等程序,把好人大任命干部的基本条件关、综合素质关和法律程序关。根据上级人大的要求和部署,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17.开展履职情况监督。对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选取一定比例向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积极推进代表工作

18.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坚持开展常委会领导接待代表日活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系制度,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联系代表的工作格局,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良好条件。

19.拓宽代表履职途径。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活动,每半年度举行一次政情通报会,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办好《代表园地》《代表之窗》栏目,推动“人大代表之家”规范运行,使之真正成为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阵地、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

20.加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协调与服务。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常委会的重点监督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代表活动。对代表如何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履职能力进行调研,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培训,激励代表认真履职,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充分发挥广大代表在参与决策、加强监督方面的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引导代表在推动转型升级、增进民生福祉、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优势、建功立业。

21.推进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办法,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和时限。对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推进办理从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避免办理中代表“被满意”现象。对议案和重点代表建议,实施常委会领导分工督办制度,提高办理时效和质量。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22.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水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落实省、南通市和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各级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全面领会思想精髓,准确把握内涵要义,深化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认识,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3.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尽心尽力察民情、听民声、聚民意、护民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

24.健全常委会及其机关规章制度。努力探索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新机制、新方式,紧密结合我市人大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常委会和人大机关各项制度,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为常委会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25.加强人大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及时总结人大工作实践中的好经验、新典型,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密切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联系,把握宣传导向,拓宽宣传渠道,提升宣传效果。

26.重视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镇乡、园区、街道人大的作用,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加强基层人大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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